近年来,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逐“绿”而行,深入推进“法治护绿人大行”活动,助推桂东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县情,督促县政府制定了《桂东县水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高规格推进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狠抓减污降磷,提质截污管网、污水处理厂,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等,全力提升县域水污染防治能力。2024年,争取中央105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沤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
桂东县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指导,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提质。2017年,桂东县化工企业全面退出,化工产业彻底“清零”。截至目前,桂东县11个乡镇及青竹、金洞、白竹等民宿集中村共建有污水处理厂14座。
据悉,桂东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已连续6年排名全省第一,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续7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荣获“中国健康旅游名县”“全国深呼吸生态旅游魅力名县”等美誉。(郭建东 黄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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