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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桶废矿物油可污染整条湘江
长沙:擅自买卖废矿物油最高可罚款20万
  湖南频道 ( 2008-04-02 09:08:25 ) 作者: 彭玮蔚 稿件来源: 长沙晚报

    据长沙晚报4月2日报道 “废矿物油不能随便卖给无证经营的油贩子。”昨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市废矿物油行业协会对长沙鼓风机厂、志成进口汽车修理厂等4家单位的废矿物油处置情况进行了复查,全面展开对全市废矿物油市场的规范、整治行动。

    上午9时3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长沙鼓风机厂。因为没有将废矿物油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收集单位,2个月前,市环保局曾经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在昨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收集点仍未对路面进行硬化,收集废油的油桶随意摆放。“废矿物油内含的硫化物、石油类物质、富营养物对水和土壤的污染特别严重,人类如果长期饮用被污染的水,将出现慢性中毒症状。一桶废矿物油足以对整条湘江造成污染。”市废矿物油行业协会会长郭云辉告诉记者。据统计,长沙2007年产生的废矿物油超过了3万吨,但99%流入了无资质商贩的手中。目前,长沙没有一家废矿物油合法处置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收集单位目前只有“长沙市富强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和“长沙建远工业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两家。

    今年初开始,全市环保部门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废矿物油产生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擅自买卖废矿物油的单位最高可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废油的单位或个人,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富强废矿物油回收有限公司公布了咨询电话:0731-5817439,5819439,24小时免费为市民提供废矿物油专业咨询和处置方案。(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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