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11月5日电(记者 黄兴华)5日,湖南省公安厅与韩国光州地方警察厅达成意向,决定从今年起,双方每年互派警官到对方警察厅进行短期交流研修。
去年10月,韩国光州地方警察厅官员率团来湖南省公安厅访问时,签署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意向书,正式缔结友好合作关系。这是彼此建立的首个外国友好警察厅。今年5月,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江率团回访时,提出双方互派警官研修的建设性意见,得到对方积极响应。
根据两地警察厅意向,交流研修期间,双方警员由所在学校负责主管,翻译由所在国为对方学员提供。双方各自承担本国警员往返机票,并承担对方警员在本国的培训、生活、交通、住宿、考察费用。
双方还共同约定,除双方高层领导每年的互访团和交流研修团以外,根据需要,双方每年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如探访团的形式,在警官的各级层面上进行接触交流。(编辑 李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