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范警元)2月25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杜绝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加强综合治理,及时发现、整改用电安全隐患。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抓手,迅速开展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通知强调,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中要做到“7个严禁”,分别为: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严禁擅自改装、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严禁长时间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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